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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委会发布去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百万元丰胸无效 起诉后获赔45万
羊城晚报讯记者报道:广州百安居复合地板货不对板,深圳东方爱婴早教中心突然停业……12日,广东省消委会举行“3·15”信息通报会,发布了“2012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多家知名商家入榜。
案例1
百安居地板装修后起泡
因信赖百安居这个品牌,广州市消费者匡小姐选定该店销售的强化复合地板———傲凯闲逸模压系列进行新房装修。装修完后,匡小姐发现地板踩上去偶尔有响声。随后,她又发现部分地板表面开始起泡,经由厂家师傅打开后才发现地板已经发霉且背面标识为“傲胜”而非“傲凯”。
2011年11月18日,厂家负责人与百安居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最终厂家同意将部分发霉地板换掉,而匡小姐要求全部更换。在看法不一致情况下,匡小姐向省消委会投诉,质疑商家货不对板,要求退或换所铺的全部傲胜地板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省消委会接诉后,对案件进行调解,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最终调解无效。在此情况下,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日前,匡小姐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2
连锁早教中心突然停业
2012年10月17日,位于深圳东海城市广场的东方爱婴早教中心因欠物业费及房租突然关门停业,580多名交了学费的儿童无法上课。11月12日,以许小姐为代表的30多名家长联名向深圳市消委会提交书面投诉,要求退回所有费用并赔偿关门期间所交费用的利息。11月21日,在消委会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谈判并最后达成协议,愿意转课的家长可到东方爱婴在深圳的其他中心继续上课,不愿意转课的家长由北京总部垫资退款。
案例3
巨款丰胸五年没有效果
2006年7月,东莞的杨女士为了弥补“胸部不够挺拔”的缺憾,在万江美丽传奇美容院工作人员的介绍和保证下开始尝试美容丰胸,并在短期内分两次共支付16万元现金。在随后六年时间内,即使美容院更换了经营者和企业名称,杨女士依然根据美容院要求,分时段先后缴纳了数额不等的美容费用,花费近百万元。2011年12月,杨女士以没有达到自己预期的效果为由要求经营者退款,但经营者只答应退回尚未消费完的几千元。
2012年3月,杨女士向东莞市消委会投诉,以“丰胸无效”为由,要求全额退款。经东莞市消委会和东莞市美容美发协会共同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由美容院赔付消费者45万。
案例4
全实木家具纸木板做成
家住武汉的丁先生与其妻子在2011年11月18日来到顺德乐从选购全屋家具。在奢奈家具店,店员声称相关产品是全实木,但丁先生收到家具后,发现家具是用类似纸屑压缩的纸木板做成。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顺德区消委会将本案纳入公益诉讼范围,全力协助消费者丁先生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该家具店。顺德区消委会派出了律师为丁先生无偿提供诉讼代理,还帮丁先生支付诉讼费用。最终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家具店双倍赔偿丁先生家具货款114548元,并赔偿交通费670元、住宿费572元。
案例5
新车玻璃提车前被更换
2012年5月6日,东莞市消费者许小姐在常平某品牌4S店购买一辆轿车。8月12日,许小姐对轿车进行首次保养时发现,在维修记录中发现该车的前挡风玻璃在其付款后提车前有被更换的维修记录。
东莞市消委会调查后认为,轿车前挡风玻璃有瑕疵,车行应明白告知许小姐,经过该会多番耐心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车行给予消费者2.5万元补偿并承诺前挡风玻璃三年内不出现漏水现象的处理方案。
案例6
投保草率签名钱险被套
2009年3月,韶关退休工人司徒焕强的一笔定期存款到期,到中国建设银行韶关梨园支行办理转存业务。大堂经理邱某向其推介该行代销的中国人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保期6年,每年分红收益约合利率5%。司徒先生考虑自己已66岁,6年保期太长,邱某回应说3年也可以,于是司徒先生便投了保。
2012年3月,司徒先生以为保险到期,到银行支取,被告知要收取20 的违约金,司徒先生才知道该保险保期并非3年,而是6年。司徒先生于是向消委会求助。经过当地消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解除保险合同,退还司徒先生本金35万元,支付利息26250元。
案例7
2012年5月至8月期间,程女士、吴先生等4位消费者先后在中山市火炬区太阳城购物广场一家具店订购家具,价值共13000元,提货时间是8月上旬。但该家具店经营者却携带钱财逃走。在与广场管理处再三沟通仍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吴先生等人找到消委会请求帮助。经调解,最终广场管理处愿意先垫付13000元购物款,下一步再追究该家具店责任。
案例8
2012年10月23日,以胡小姐为代表的数十名鹤山市消费者聚集在鹤山市消委会沙坪投诉站,投诉中山市贵夫人厨房(厨房装修效果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鹤山影剧院(剧院装修效果图)销售有问题电器并涉及虚假宣传,要求退货退款。沙坪投诉站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核查。11月2日,被投诉人为3位购买问题产品的消费者更换了相同型号的产品。
案例9
2012年11月12日,消费者黄女士与丈夫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五村市场惠泰百货商场购物,商场过道上设置为一个斜坡,黄女士行至斜坡处时不慎滑倒,造成大腿根部与手关节断裂送院治疗。在与经营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黄女士来到消委会投诉,要求经营方给出合理的经济赔偿。经调解,经营者愿意赔偿35000元。
案例10
2012年8月1日,湛江市徐闻县消委会接到南山镇四塘村瓜农黄某投诉,称其种植的木瓜疑因施用劣质复合肥,导致减产严重,请求帮忙维护其合法权益。经调解,经销商一次性赔偿给瓜农黄某经济损失10万元,退回购肥料款3.95万元。